劳工法
不当解雇在新加坡指没有正当理由或借口的解雇,例如基于歧视理由的解雇、为剥夺雇员福利而解雇,或作为报复。它适用于受《雇佣法令》保障的雇员,更广泛而言适用于关于雇佣如何及为何终止的纠纷。索偿通常首先在三方调解联盟(TADM)进行调解,未解决的索偿可进入雇佣索偿审裁处(ECT)。律师评估您的解雇是否可能属不当、就通知、代通知金及任何应付的最终款项提供建议,并协助您准备调解或审裁。时限很重要,因为提出不当解雇索偿有截止日期,所以及时的建议很重要。第一步,保留您的雇佣合同、薪单、往来函件及任何解雇信,并记下事件顺序。律师也可就相关问题如欠薪、代通知金及限制性契约提供建议。在适当情况下,协商和解可比争议程序更快解决纠纷,法律建议帮助您了解公平的结果,避免同意低于您应得的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