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法
子女监护权涉及父母分居或离婚时子女的法律安排。新加坡法律区分监护权(就子女重大事项作决定的权利)、照顾与管束权(子女日常与谁同住)及探视权(另一方父母与子女相处的时间)。这些事项根据《妇女宪章》和《幼儿监护法令》裁定,以子女福祉为法庭首要考量。此适用于已婚父母,以及在相关情况下寻求正式安排的未婚父母。律师帮助您了解这些概念的区别、协商育儿计划,并在无法达成协议时向家事司法法院陈述您的案件。法庭通常倾向共同监护,让父母双方继续参与重大决定,而照顾管束权通常授予一方。第一步,着重记录您在子女生活中的参与及您建议的安排,并尽早咨询家庭律师。若有冲突,在争议聆讯前通常会鼓励调解和辅导。律师也可就情况变化时更改现有命令,以及探视被拒时的执行提供建议。